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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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检察工作”,不是简单的检察工作+互联网,而应更加重视信息技术发展和互联网应用在检察机关的不断拓展,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互联网时代已经将检察机关推到了“互联网+”的风口,要牢固树立“民主、开放、参与”的互联网思维,克服消极防范心态和本领恐慌,顺势而为,与互联网主动融入、主动互动、相向而行

     8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检察日报》发表题为《做好互联网时代的检察工作“+”法》的署名文章。曹建明在文章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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