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宏耀;
自愿认罪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要件。在程序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将作为程序分流的实质要件,决定着案件的走向以及适用什么样的程序。在审前程序中,认罪认罚之间往往表现为一种协商、博弈过程,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向的、被动的"认可"。但是,当前单向的、被动的"认罪认罚"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一种认罪认罚形式。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中,从宽处理是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认罪的重要激励措施。因此,认罪认罚案件的程序分流应当包括两个层面的分流:诉与不诉的案件分流,审判程序的繁简分流。
2017年05期 No.738 5-1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K] [下载次数:92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0 ] |[阅读次数:0 ] - 董玉庭;
在司法解释中,作为过失犯罪成立必要条件的因果关系并未在司法解释中提及。如果司法解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成立条件并非在理论上另起炉灶,那么就必须回答三个问题:事故责任的法律属性是什么?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事故责任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从过失犯罪的基本原理审视事故责任,可以发现三个问题的答案:事故责任与注意义务在规范上是一种等价关系,事故责任的划分应以全责状态作为参照系,事故责任与因果关系的转化是由风险升高因素决定的。
2017年05期 No.738 12-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K] [下载次数:55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张建伟;
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建构是惩戒机构专门化的体现。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上,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应设置在检察机关之外,以保证其独立性;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引入检察系统以外的人士,并科学设置比例,以保证其客观性;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或考评委员会可以与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合并设立,且不宜固定化,以免形成寻租空间;在检察官惩戒制度之外可以设立检察官弹劾制度。在职责权限与惩戒程序上,要不要赋予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独立的调查权和一定程度的决定权,尚需深入探讨。
2017年05期 No.738 17-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1K] [下载次数:26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高继明;
检察机关内部层级权限是对检察机关内部不同等级权力主体权力界线的描述,狭义外延是同一检察院内部不同层级权力主体行使检察权的界限,广义外延包括上下级检察院的权力范围及权力运行关系,目的是保障检察权科学运行。目前,检察机关内部层级权限优化配置主要存在检察权运行行政化、检委会职责属性异化、检察权层级流动逆向化、司法行政事务固化严重等问题。但是,优化配置关键在于解决障碍性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提出具体改革措施。为此,需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明确检察权的界限、加强司法行政事务改革、明确每一层级司法行政职权的配置、加快完善立法和制度建设。
2017年05期 No.738 49-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4K] [下载次数:12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王大春;余拥军;吴文星;
当前,刑事交付执行及其检察监督存在法律规则庞杂,规则可操作性不强;主体众多,职能重叠,信息交流不畅;交付执行不规范,程序性制约机制缺乏;队伍素质不强,监督方式落后等问题。对此,应统一立法,建立规范的刑事执行法律体系,拓展刑事交付执行的内涵和外延;统一执行机构和交付执行程序,强化检察监督,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科技手段,打造"智慧检察",提升刑事交付执行及其检察监督的效率。
2017年05期 No.738 53-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K] [下载次数:19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李益明;陈海军;
<正>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因此,必须在正确解读检律关系内涵的基础上,深刻认识检律之间存在的问题,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新型检律关系。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一是创新理念,构建检律关系共同体。检察官和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终极目标与宏观价值上是一致的,因此应该树立共同的职业理
2017年05期 No.738 7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3K] [下载次数:14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薛万庆;李应敏;
<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逮捕措施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适用逮捕措施必不可少的要件。司法实践中,在检察机关受理的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总体数量逐年递增的情况下,因不符合证据条件不捕的案件也逐年增多。对此,检察机关采取积极措施预防不符合证据条件案件进入检察环节,既是侦查监督职能的要求,也是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需要。为此,笔者认为,从侦查监督工作的角度出发,有三个
2017年05期 No.738 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K] [下载次数:7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卢广;
<正>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通常都会在结尾部分用"认罪态度较好""认罪态度恶劣"等简洁语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下定论。但由于立法和司法解释未明确认罪态度的认定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少数办案人员对认罪态度认定依据的收集、记录工作重视不足,导致部分案件的认罪态度结论缺乏足够依据。而在司法实践中,认罪态度对程序选择和实体结果都有重要影响。为了减少认定的恣意性,应当
2017年05期 No.738 77-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1K] [下载次数:8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刘瑞琨;
<正>司法体制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司法体制改革不可能一次性解决全部具体问题。笔者现就司法体制改革后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予以探讨,以求推动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一、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员额检察官数量相对减少,办案难度增大。司法体制改革后,基层民行检察部门的员额检察官数量相对减少,给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首先,没有员额
2017年05期 No.738 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5K] [下载次数:11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