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保证在本系统投稿时已经知悉并同意下列事项:
一、本协议针对投稿订立。
二、作者保证所投稿件:
1、系作者原创性作品,对他人著作未为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
2、在《人民检察》刊发前未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过。
三、作者同意:
1、《人民检察》编辑部对上列稿件作任何文字性删改。
2、授予《人民检察》对上列稿件自刊发之日起两年的专有使用权,包括以文集、繁体文、电子文等形式出版发行,其期限从稿件正式发表之日起算。
3、在两年专有使用权期限内,不将文章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发表或出版;非经《人民检察》同意,不得授权其他出版物或网站转载上列稿件。
四、《人民检察》承诺:
1、不向作者收取审稿费、版面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2、稿件一经刊发,即给予作者样刊及稿酬。
3、本刊严格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制止一切形式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4、本刊已经加入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作出书面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